- 本年票经陕西省物价局、陕西省地税局审核批准,由所列单位联合授权发行,并共同承担责任,保障年票持有人的游览及消费权益。发行目的在于保障陕西人民分享家乡旅游资源和我省改革开放发展成果,是惠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
- 持有本年票到所列景区游览免第一门票,有效期内不限使用次数,部分单位限一次或半价;在指定接待站参团旅游,在锦绣江山特约商户消费,享受优惠待遇。
- 年票仅限本人贴照片后使用。请自行将使用人照片仔细用防伪膜覆盖,防伪章应压印在照片右下方。贴合后不得另行揭开或更换他人照片,否则照片上无防伪印章时则年票无效,责任自负。
- 持年票到景区或特约单位,应在专用设备上刷卡验票后游览或消费。在设有银联刷卡终端的单位刷卡时需签单确认。持卡消费权限以网络设备显示的信息为准,有疑问时可联系工作人员查询。
- 本卡有效截止期以发行单位填写的系统设定日期为准,涂改无效。为方便验证和确认本人身份,使用前需在卡背面的签名栏自行填写本人签名。
- 年票仅限本人在有效期内使用,不得转让或借予他人。刷卡显示权限后,工作人员有权验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及所持证件相符,对不符合持有人资格者有权予以拒绝,情节严重者将被没收年票并取消其年票资格。
- 年票购买后不予退票,不能更换使用人信息,遗失不补。有效年票如有损坏或消磁现象,可联系年票办公室办理换票,收手续费10元。
- 本年票有效期内,部分单位在“五一”、“十一”和春节期间的使用时间有所限制,以本手册的具体说明为准;如果个别单位因特殊情况或重大活动需限制年票游客接待时段的,将在年票官方网站或其它大众媒体予以公告,发行单位免责。
- 持年票仅享受第一门票免费或指定的优惠待遇,不含其它内部或另外的收费项目。年票待遇以外节假日、淡旺季引起的相关服务价格变化,以各单位公布的为准,持卡人自行承担。
- 政府出台的博物馆免票等国家政策性的措施,对本年票景点票价将有所影响。发行单位不受理因此所提出任何方式的退赔,请持卡人给予理解。
- 使用年票前,请认真阅读本手册内各单位的游览和使用指南,以及旅游线路服务须知。如有更新,以年票官方网站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因陕西城市交通发展会带来公交线路的较大变化,出游前请电话确认;持卡人缺失使用手册时,可到各授权发售点索取或在年票网站下载电子版自行打印。
- 若年票景区或接待单位的刷卡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即拨打咨询热线协调解决;若经协调后仍被拒绝时,年票发行单位给予持卡本人当次年票待遇同等价值的补偿,恕不承担任何其它责任。
- 年票使用银行级防伪标准,兼备多项功能。在锦绣江山全国网络的所有特约商户,持本卡享受吃、住、行、游、购、娱等各环节的优惠和便捷服务,一卡走遍全国,具体信息请登录年票官方网站查询。
- 本年票一经购买,即表示持卡人已充分知晓本年票的相关信息并接受本须知条款,年票持有人应遵守年票发行单位的各项规则。
- 本须知规定的各项条款,由陕西二十大景区优惠年票发行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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